火红的夕阳,将他挺拔的身影,拉得又长又细。那纤长的影子,不偏不倚正好落在时念卿的一侧,顾南笙看着:孤零零的时念卿,映着他的那抹影,可怜到极点。顾南笙不知道自己定定站在那里多久,直到四肢僵麻,直到夕阳陨落,直到黑夜升腾,直到路灯朦胧……许久许久,他才迈步,缓慢走了过去。脱下外套,顾南笙蹲下身去,温柔地想要裹住她。谁知,他的目光,却落在她死死拽在手里,断成好几截的链子,那一刻,他黑白分明的眸子,冷森又犀利。时念卿听到动静,睁开眼睛瞧见顾南笙的时候,黯淡的眸光当即一闪。顾南笙却沉着磁性的嗓音,问:“是谁弄断的?!”时靳岩曾经花了十万元,买下珠宝城最贵的一颗珍珠,将其做成吊坠项链,送给自己的女儿作为生日礼物。订做礼物时,需要给作品取个名。他将这条项链,命名为:掌上明珠。时念卿听见顾南笙的询问,并不说话。顾南笙当即愤怒地继续问:“霍寒景,还是盛雅?!”知晓这条链子的由来,并且对于时念卿的意义,在这个世界上,并没有几人。时靳岩的尸体被抬回来,霍寒景亲自将链子递在她面前。那天,他和盛雅都在场。在所有人都以为时念卿得知父亲死亡,会大哭大闹的时候,她只是用手指卷着衣袖,小心又仔细将上面的血渍,一点又一点擦拭干净。那天,她是笑着将链子戴上脖子的,还转身去询问宁苒她带着项链好不好看。从头至尾,未流一滴眼泪。几年后,顾南笙曾经问过时念卿这个问题。她说:“我父亲肯定是希望,我收到这条链子的时候,是高兴欢乐的,我怎会悲伤,让他失望。”那一晚,在天台上,映着楼底照上来的灯光,他清晰瞧见她眼底闪烁着的悲伤眼泪……这般贵重的东西,竟然还故意毁坏,那些人,实在太狠,宛若诛心。面对顾南笙的询问,时念卿只是缩了缩自己,将自己蜷得更小。她咬着嘴唇,声线沙哑地喃喃道:“南笙,我再也闻不到我妈妈种的栀子花香了,真的闻不到了。”帝城的栀子花,总是比其他国家要早一月。那是时念卿记忆里,最美好,最甜蜜,最幸福的味道。每到四月,只要不关窗,她连梦里都是栀子花的馨香。可是,帝城已经到了栀子花盛放的季节,她在院子外躺了一夜,却再也闻不到了。而,顾南笙听见时念卿的话,只觉自己的心脏突然被一根根密密麻麻的针,刺扎得血肉模糊,他疼得都快要哆嗦……拥抱在一起的两人顾南笙这辈子都无法忘记,第一次见到时念卿的场景。酷热的盛夏,宁苒牵着一身白色公主裙的她,从顾家别院的花园穿梭而过。扎着两条羊角辫的时念卿,一蹦一跳的,圆嘟嘟的小脸,在金色的阳光下,呈现出粉红色的红晕。那天,顾南笙站在三楼主卧的落地窗前,只觉蝉虫聒噪的烦闷季节,在那一瞬,周遭突然安静,天地之间,无声无息。他在那刹那,似听见上帝在他耳畔说:顾南笙,她就是我从你身上抽走的那根肋骨……顾南笙发过誓:这一生,他会倾尽一切,护她安全,不让她受到一星半点的伤害。可是此时此刻,看着伤痕累累、憔悴不堪的时念卿,他甚至连如何安慰她都不知道。那一刻,顾南笙觉得自己好似正在遭受凌迟剐刑,痛不欲生。时念卿紧紧地蜷在锈迹斑斑的铁门上,她低声说:“以前,我觉得:美国,是阴森黑暗的阿鼻地狱,我一直避之不及。可是,回到帝城,我才发现这里竟比地狱还要寒彻刺骨。南笙,我有时候在想,我宁愿在美国飘忽不定地流浪,宁愿做个没有归宿的孤魂野鬼,至少,不会像在帝城,疼得如此哀莫悲切、生不如死。”帝城,对时念卿而言,是最温暖、最明媚的存在。在这里,时靳岩和宁苒,给过她最极致的宠爱。在这里,霍寒景给了她最美好的初恋。都说:物极必反。她曾经在帝城有多幸福多快乐,如今,她便有多痛苦多悲凄。这些年,现实深切教会了她:世间最大的残忍,莫过于……物是人非!美国,虽然疼痛,却不至于时时刻刻刺激她。帝城,时靳岩和宁苒的影子,每时每刻都在她眼前晃。甚至,面对霍寒景的伤害,她仍然会疼得心脏都要停止。昨晚,在总统府里,盛雅污蔑她的话,依旧历历在耳。时念卿听得清清楚楚,盛雅说:她与霍寒景的儿子,叫霍慕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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