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坐在纳凉长椅上,西装戏服放在一边,身上只穿了自己的白T恤,身体微微躬着,仰头盯着爬满常青藤的酒店外墙。
谭迟脚步停了两秒,慢吞吞走到了唐甘兰身边,坐下。
唐甘兰没动,也没出声。
天气很闷,像待在巨大的桑拿房里,潮湿的空气凝结成水滴,黏在皮肤上,又沉又重,压得人几乎直不起腰。
墙上的常春藤枝叶互相穿插编织成厚厚的毯子,从二楼的天台上垂下来,重得风都吹不动。
谭迟用余光扫了一眼身边的人,他还是保持着仰头的姿势,嘴皮干巴巴的,有些发白。
谭迟卸下背包掏出一瓶矿泉水,敲了敲唐甘兰的手腕。
“喝水?”
“谢谢。”
唐甘兰接过水瓶,没扭开瓶盖,只是用双手握着,指甲抠着瓶子上的标签。
风吹了起来,汗湿的白T恤贴在了他的身上,隐隐显出肋骨和腹部的轮廓,又薄又瘪。
谭迟叹了口气,掏出真空包装小蛋糕。
“吃蛋糕吗?”
“会变胖……”
“哦。”谭迟把蛋糕塞进了自己嘴里,“吻戏很难吗?”
“……”
“我以前跟组的时候,听演员们说过拍吻戏的秘诀。”
唐甘兰终于动了,转头看着谭迟:“什么秘诀?”
谭迟:“根据以前的经验,一闭眼,硬上。”
唐甘兰垂眼:“我没拍过吻戏……没经验……”
“不是拍戏,而是接吻的经验。”
“我也没有……”
一瞬间的空气凝滞。
谭迟:“呃?”
唐甘兰猛然转头:“不、那个,我有,我接过吻的!”
“哦。”谭迟飞速眨了眨眼。
“我真的有!”
“那你就根据经验演一次好了。”
“哪、哪有那么容易,完全不一样——”
“没什么不一样,都是肉碰肉。”
唐甘兰的双眼皮抽了一下。
“嘴唇是皮肤的一部分,从生理学来讲,接吻和握手区别并不大,”谭迟说,“而且这一场戏,只是轻吻,又不是舌吻,只需要轻轻皮肤触碰一下,是一件很容易的事——”
“呼——”
耳边风声一闪,谭迟后背咚一下撞在了墙上,耳朵两侧多出了一双手臂,就像两根电热棒,烤得耳朵滚烫。
在距离鼻尖不到二十厘米的地方,逼近了一张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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