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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夜安睡无事。
次早拔了营,仍是早早出发。
我们跨过这道小河的右岸,进了河岸边树林,视线不离这道河,跟着往下走。
走到下午的时候,我们进入了一片树种单一的林子,这林子里,基本只长着一种树木,叶子细长细长的,枝上结满了红色的果实,像小拇指一样大。
我见这树与一般的杂树不太一样,就有点儿奇怪,所以不免多看了两眼。
可看了一会,我怎么感觉有点眼熟呢。
“这个……不会是红豆杉吧?”
我走上去,挑了一株二指粗的小树苗,用力拗了一下,拗成半弯。
然后发现木质很坚韧,弹力很足。
错不了,应该就是红豆杉了。
我转头叫停几个女人,道:“休息一下,休息一下!等我砍个木头!”
我放下肩上的长枪,取下腰上的工兵铲,走进林子,直接挑了一株三指粗,木质笔直,长了有些年份的红豆杉,从根部砍了下来,截成一根五尺多长的木条。
我要这木条来干什么呢?
因为我要做一张弓!
做弓又干嘛用呢?
我是考虑到,现在人都找着了,日子也算安逸下来了,也不用再每日奔波在这崇山峻岭里。
以后生活打猎找食物,我不能总拿我这有限的几百粒子弹来用吧。
那可是防身保命的家伙,虽然用着很顺手,但能不用,还是尽量不要用了!
这样在关键的时候,才能拿得出来保卫我和我的女人们……以及不是我的女人的女人们。
主要也是这些子弹量太少了,还没有补充的来源,除了分给李志那一半外,我手上总共才剩五六百发。这一路下来,已经被我们用掉了八十多发了,到了前天,又被我一天给干掉了一百多发,我心到现在还疼着呢。
现在剩下的还有不到四百发,每一发,我都得当性命一样珍藏着了。能不开枪,就不要开枪。
所以,我才要做一把长弓,用来代替步枪来日常打猎用。
古代人,可没有现代火器,狩猎用的,那都是用弓箭。
可千万别小看了弓箭的威力呢。百步穿杨也许有点夸大其词了,但一把好弓,配上尖锐的箭头,一二十米内,把你脖子射个对穿,还是办得到的。要是不能杀人,你当古代的弓兵是摆看的呀!
当然,弓箭的方便性与实用性,以及制敌能力,都远远不能与步枪相比的。
步枪一颗子弹打出,无论狮子老虎,猎豹狗熊,只要挨着了,还能再动弹的,很少!
能达到这样的效果,当然不只是子弹的穿透能力,主要还是子弹对肌体的破坏能力。子弹出膛后,可是会转动翻滚的,打进肉体内,会先把肉体破坏一遍,才会从另一边洞穿出去。要是打到肚子里小的器官的话,它都能把整个器官都带走。
而弓箭,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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