姐还提出要树个碑,并说出理由,说至少以后真有救援队来到这里,也比较好辨认,知道这里埋着人及具体身份。人不但讲究入土为安,还讲落叶归根。谁都不希望尸埋他乡,有条件,还是要把尸骨弄回家里安葬的。
这有文化的人,毕竟能说出一点儿道理来。
我就听从了,又上山去,弄了一块扁长的大石头来,用工兵铲削成大致的长方形。然后交给我表姐:“呐,你字写得方正,你来刻吧!”
表姐于是找来匕首,一笔一划地刻了起来。
最后把碑石插在地上,把一切弄好了。
看了看时间,已经将近中午。
这样子,又只能吃了午饭,才能出发了。
我去海边,把那四条救生艇,都给搬上岸来。
这些工具,带不走,但也不能丢弃,保存好,以备将来之需。
然后又将行李分成四份,要进深山里找人,每人都得背一份。
另一只阿卡,也被我组装起来了,给我表姐用。那只柯尔特手枪,则给苏舞带着。
在丛林里行走,危险太多,要尽量做到每人都能拥有一件防身利器,以备在遇到险情时,最快时间内拥有战斗力。
但我还是严肃交待我表姐和苏舞:“赶路时,枪一定要上好保险,一旦走火,那可不得了的!”
包括我,也是一样,加道保险,能确保万无一失。即使是需要用枪,那保险也是一拨指的事儿,不耽误时间。
当然心理素质得好!
这段时间来,我也刻意训练了一下几个女人的心理素质。
会玩枪是一回事,会打仗又是一回事。
要是心理素质不行,野兽扑上来,你先就乱了阵脚,那握着把枪,也当没有。
尤为可怕的是,脑子空白之下,枪口不知道朝哪就乱扣扳机,误打到自己人,那就完了。就算没打到要害,在这种环境下,枪伤也几乎是致死的。
我用背包,背十五斤子弹及两双鞋子。挂着条枪,用工兵铲在前头劈荆开路。我表姐也是一条长枪,提个携行袋,里面装着两块帆布。苏舞也提一个携行袋,里面装着几套衣服和电池药品之类。田秋秋则挎个竹篓,里面装食物、水、盐及一些炊具刀具。
每个人身上份量都不算轻。而且要翻山越岭,本来就不是件轻松的活儿。
幸亏我们之前挖掘到一些登山装备,尤其是鞋子。没有这种好东西,不知得辛苦多少倍!
我领着几个女人,直接去了昨天我去过的第三个山头去,找到那个标记。
当时没费心注意看,这时又再与几个女人仔细研究了一阵子。
这个标记,虽然做了一个向前的箭头,但并不一定能准确的指引方向。
因为在这起起伏伏的大山里,树高林密,天高云深,人在其中,是根本无法辨认方向的,除非有详细的地图和指北针,才能精确和规范自己的方向与位置。
不然走着走着就偏离方向,那也都是不自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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