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; 这个女孩子,已经不知不觉占据我大半个心了。
我喜欢她,也想疼爱她。
至于原因,也许是因为她跟我命运相连?
是的!就是这样!
在这黑暗的地底接受命运的仲裁,我们都把彼此当成唯一了。
田秋秋去墙角边取了食物,在我面前摊开,笑着对我道:“来,乐乐哥,开饭了。”我们已经一天一夜没进过食,好在不用再挖土,大半的时间又是在睡觉,这才让我们肚子挨得久一点儿。
我看着地上那一小块儿熟肉,还有半只生地狼肉。
这,是最后的一顿饭了!
田秋秋还故作轻松:“来,乐乐哥,我们吃吧,吃完这一顿,我们就要携手赴黄泉了!”
我苦笑了笑:“傻丫头儿,你倒是看得开呢。”
田秋秋拿小刀切着她的那块熟肉,道:“早就看开啦。死就死呗,反正有人陪着,黄泉路上也不怕寂寞。”
她切了一半的熟肉,举给我:“来点好吃的?”
“不要,我已经改变饮食习惯了,喜欢吃生的了。”我摇头,然后捡起我的地狼肉来嚼。
田秋秋见状,默默缩回手去,脸色也慢慢黯了下来,又偷偷地叹了口气。
我笑她:“叹啥气呀,刚才那份豪迈哪去了?”
她一抬眼:“让你给比没了。乐乐哥,你就不能自私一回吗?”
我:“……!”我色眯眯一笑:“反正一路都装下来了,何必到这时再露出我的大尾巴来。继续假装对你好,才能继续骗取你的身子呀。”
“色哥哥!”田秋秋深深剜了我一眼,然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,笑容里藏着满满的甜蜜。
……
吃掉了食物。我俩没事可做,又去收拾了一下东西。
那个背包,早被田秋秋拿去水潭边洗干静了。
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可捡,食物都已经吃完了,出发时,为了掩饰身份,我尽量从简,没有带那些让人起疑的物品,比如钻木取火的工具之类。
拢在一起一看,只有几个空瓶子,以及手电筒三只,一只我自己带来的,两只是战利品,分别从吴芸与邹项龙手上夺得。吴芸那只,已经被磕坏灯炮,但是电池还能用。
一把从邹项龙手上抢来的手枪,这手枪,我也细认过,是把美国货,我要是记得没错,应该叫柯尔特来着。子弹还有四发,但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。
那支阿卡,也被我重新装上了枪管,撬了几天石头,准星都撬坏了,但勉强也能用,近距离不必瞄,远距离盲打。总之聊胜于无。
噢,还有一盒钓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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