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心事也没理清楚。到了半夜,她刚有了一点困意,一帮子老妈妈又推门进了来,唤她起床梳洗。平日里她事事都有主意,到了此刻,却像是连灵魂都没有了似的,茫茫然的任凭她们摆布。房内电灯通亮,老妈妈扯了丝线两端,在她的脸上来回滚绞。她明白,这叫做“开脸”,面颊上的柔细绒毛被丝线绞了去,在微微的痛楚中,她大睁着眼睛,眼角余光扫到了一大圈围观者。
她难堪极了,可越是难堪,越要勉强镇定下来,做出个落落大方的样子。开脸完毕,她的头发短,不必花大工夫梳头,于是老妈妈们暂且退出去,等她穿好了贴身的衣裳,才走回来为她涂脂抹粉。脂是好脂,粉是好粉,然而一层一层的刷上她的脸,竟能把她那张脸刷成了滑稽的猴屁股样,以至于她要摇头晃脑的躲避:“太红了,太红了……”
老妈妈追着她抹胭脂:“要红,红才喜庆。”
于是梳妆到了最后,她成了个红脸红衣红绣鞋的妖怪,妖怪罩上了红盖头,瞧着倒也像个人似的。被几个花红柳绿的小丫头搀扶了出去,她晕头转向的上了一乘小花轿,人在轿子里,她还恍惚的想:“现在结婚,不是都用花汽车了吗?”
没等她想清楚,花轿里一暗,是轿夫把她连人带轿,一起运送进了一辆顶宽敞的美国汽车里。现在不是禁止女子抛头露面的时代了,但叶春好平日尽管可以在街上随便走,可在这大喜的日子里,她是无比矜贵的新娘,而雷督理不高兴让闲杂人等看见自己的新娘。
美国汽车披红挂彩,像是汽车中的新郎官,一路缓缓而行,把叶春好送到了雷府。汽车在大门外停下来,车门一开,训练有素的轿夫们又平又稳的把花轿抬了出来。轿子里的叶春好用手指在脸上蘸了蘸,蘸了一指肚浓浓的红色,心里就发焦,暗想这怎么办?
心里焦灼,肠胃偏又咕噜噜的响了起来——从昨晚到此刻,她一粒米都没进,早就该饿了。这样饿,便想收敛心神端坐不动,以求节省精力,可偏偏又生出了无数的杂念,且全是无关紧要的杂念。轿子忽然停了,她梦游似的又经了好一番摆布,最后坐在一张大床上,她忽然觉得眼前一亮,正是已经被新郎官挑去了红盖头。
慌忙低下了头,她要把脸藏到凤冠垂下的流苏后头。目光透过流苏射出去,她看到了雷督理那锃亮的皮鞋。皮鞋上方,是黑色长袍的下摆,自从认识他到如今,她第一次看见他穿长袍马褂,可是因为不敢抬头,所以无法看清他的全貌。
周遭全是乱哄哄的欢声笑语,谁说了什么,她一概分辨不清。忽然那帮人——包括雷督理——一起撤了出去,她不明就里,只得糊里糊涂的继续坐着。
她一坐就坐到了天黑。
天黑之后,又过了许久,房门一开,雷督理进来了,然后,她听见了他惊讶的声音:“你怎么还在这儿坐着?”
她扶着床柱,慢慢的站了起来:“自从你走了之后,就再没有人来管过我,我不坐着,又能怎么办呢?”
说到这里,她忽然抬手一捂脸:“你别瞧我,先让我去洗一把脸。今天我这一张脸上,足足涂了半盒胭脂。”
雷督理走到她面前,一撩她头上垂下的长流苏:“让我看看你。”
叶春好紧紧的捂着脸,不让他看自己,自己倒是通过指缝看了他——只看了一眼,确定了面前这人确实是雷督理,自己并没有陷入什么聊斋式的迷梦里,自己是真真切切的嫁给他了。
她安了心,尽管一夜一天水米未沾牙,但还是有力气拖着沉重的喜服,一逃逃进了浴室里去。
浴血似的,她洗出了一盆通红的洗脸水。
自己对着镜子,她把那凤冠摘了,喜服也脱了,露出了里面的红旗袍。这回推门走了出来,她把头发往耳后一撩,总算是有面目去见他。轻轻的走到桌旁,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。茶凉了,但是正合她的心意,她不动声色的喝了几大口,眼角余光瞟到雷督理站在床边,开始脱起了他的马褂。
目光一收,她微微侧身背对了他,心里慌得厉害——无喜无悲的,就只是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