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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手停在空中,而我的目光被他的手指所吸引,他的手不像常遇爵那般的好看,但是修剪整齐的指甲以及厚实的手掌给人一种无语言表的安全感。
我半仰起脸,看着莱斯精致的脸庞上那抹热情的笑,着实有些盛情难却。
“那,谢谢了!”
我把手轻轻搭在他的掌心,把持着一定的距离,和常遇爵在一起待的时间久了,不论干什么都习惯防备。
万一,他假意邀请我上车,反而绑架了我呢?
我坐在后排的右侧,而莱斯坐在最左侧,我虽然看着窗外,但是莱斯的一举一动被我收进了余光里。
其实不得不赞叹一句,莱斯身上比常遇爵多了那么一丝稳重,看起来就很安心的那种。
“常夫人,你有你家的地址吗?我们现在走的这条路是十字路口,司机对这里并不太熟悉。”
车里安静的只听见自己微弱的呼吸声,莱斯一开口让我有些惊慌失措,但是还好,我并没有做出太过激烈的反应。
我撩起耳边散落的发丝重新别回头上,然后拿出手机递给司机,“地址就是这里,前面十字路口右拐不到三百米便是。”
“好的,夫人!”司机很有礼貌,只晃了一眼我的手机便开始打转向灯。
我和莱斯没有再说一句话,直到我写车,要离去时,才冲他微微勾起嘴角,生疏的说了句,“莱斯先生,谢谢你送我回家。”
“常夫人,客气什么,以后我们打交道的日子还多的是,现在生疏,以后见的多了就不会了。”
说罢,他同样与我摆摆手,打了个响指,司机会意,便开车扬长而去。
莱斯说我们打交道的机会还多的是,我自嘲,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家庭主妇怎么会和一个生意人打交道呢,即使他看上了我的一幅画,但那幅画已是历史,我没有任何的留恋。
花园的小道不算长,但铺满了鹅卵石,特别是穿着细高跟儿鞋很难走。
“啊!”一个不留意脚下一崴,没任何预兆,我直接跪在了鹅卵石的小道上,我也想摔在旁边的草坪上,但是弹性很小的一布到踝的礼服长裙,迫使我只能向前摔。
花园里灯火通明,除了摔倒的我,连平时站在门岗处不动的管家今天都没有在。
膝盖处传来痛感疼的我龇牙咧嘴,低垂着脑袋久久缓不过劲儿。
大概多了十多分钟,我勉强侧坐在草坪上,见四处没人便撩起长裙卷到膝盖处,我侧了侧身,盛着路灯的亮光依稀可以看见腿上的青紫,膝盖骨边缘的地方沁着血丝。
我有些心疼自己,对着膝盖呼呼吹了两口热气,从包里掏出纸巾小心翼翼的擦干血痕。
正在这时,我感觉两道黑影盖过我的身子,心里一紧,我缓缓转头,正对上常遇爵那双冷若冰霜的眸子。
“姐姐,你这是在草坪上坐着干什么,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回房间里去呢?”他怀里的白夭夭穿着银狐的披风,很长很奢侈,从肩膀垂到了脚踝。
一阵寒风从我身上嗖嗖吹过,低头看看我身上低胸七分袖的长裙,着实有些单薄,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。
我没有搭理身后站着看戏的二人,匆匆擦了两下便放下了长裙,脱去脚下的高跟儿鞋,拿在手中,一瘸一拐的向屋里走去。
“遇爵,你看姐姐这狼狈的样子,还打扮的那么风骚出去,你说姐姐该不会是去?”她话说的别有深意,虽然声音很小但是我听的见。
脑子一片空白,想都没想,几乎条件反射般直接甩着手里的鞋朝那贱人砸了过去。
“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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