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自己的大堂上升堂问案。这就是古代中国官方的正是审案程序中的第一步“原告击鼓鸣冤”。
原告本人击打“鸣冤鼓”后,就会有衙役前来接状纸。这时候按照成列,原告要准备一份“孝敬”给这个衙役,要是不“懂事”或者给少了,衙役就会百般刁难原告。这时候就要看讼师的了,他们关系好的话,讼师会帮原告说一些话,要是讼师也不管的话,这场官司十有八九就打不下去了。衙役收下状纸不算正式立案,这需要等主审官员的回话。县里的是县太爷、府里的知府或者同知、省里的是按察使或者巡抚,他们点头答应了,才算正式立案。
正式立案之后,衙门会通知原告什么时候安排开庭,到时候原告被告,还有原告讼师、被告讼师都要到堂。当然这也是最关键的时候,就看原告和被告哪个聪明了,被告要是给足了“孝敬”,不但有可能无罪,甚至于反败为胜。要是原告没有证据,或者是无中生有的话,给足了“孝敬”,也可以把案件定成铁案。其实在大明官场,很少人有正义,一些案件久久不能得到公平的判决,就是因为官员的无能和贪婪。
秦泰总结过一些道理,送上刑部断头台的贪官一个个有真才实学。所谓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。”“千里来做官,只为吃和穿。”“一任知府,吃穿三世。”可见众多官员读书做官,就是为了钱。世上贪官当道,他们不会使用清廉的官员,只会使用一些昏庸的官员或者一样贪心的官员。在大明官员中大多数的是一些昏庸的官员,他们不会正确的处理公务,不会审案查案,贪污一点之后就下台了。这些官员没有什么真才实学,要是没有上面的支持,很难长期在官场逗留。他们大多数的人都是做了一任地方官后就自己不要做了。真正的贪官,都是肚子有一点真本事的,他们不但贪心而且有野心,希望自己多贪一点多干几年。明明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一条不归路,但是他们依然前赴后继地走上这条死路。秦泰在刑部大牢看多了这些官员,他们虽然有许多依然怕死,但是他们一个个不后悔,后悔的是他们觉得贪少了,拿得不够多。
秦泰这个已经卸任的提刑官,就是杜绝地方官的冤假错案,还百姓一个公道。但是这种事情严重损害了官员们的利益和权威,所以朝廷不敢给于秦泰这种官员太大的权限。秦泰只能复审之后上报中央,由中央决定案情的处理方案。对于一些过于影响恶劣的官员,秦泰虽然有便宜权限,但是对方必须是六品以下的官员,最多不能超过和秦泰一样的六品官员,再大的官员秦泰不但没有权利管理,还要对他们恭恭敬敬,这就是官场的程序和“论资排辈”。秦泰要是不遵守的话,无法在任何地方办案查案。这不,秦泰就是没有注意到这一点,才被免去了提刑司的职务。秦泰被免职,最大的原因不是因为他管了不应该管的事情,也不是他引起了嘉靖皇帝的不高兴,而是因为他的存在,导致一大批官员的不安。这些官员有中央的内阁阁老,也有**的司礼监内相,也有其他京官,更有江南众多的地方官。胡宗宪这个人最奇怪,有事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秦泰,只有秦泰才能帮助得了他。但是事情结束之后,第一个希望秦泰死或者下台的依然是他,希望尽快拔除这个眼中钉、肉中刺。胡宗宪虽然不是一个女人,但是有特别灵敏的直觉,他虽然没有和秦泰正式见过面,但是他直觉地认为秦泰会威胁到自己。秦泰好像和自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,自己的富贵来自于秦泰,将来也将毁于秦泰。
对于胡宗宪来说,秦泰可以算是一个他的大恩人。当初胡宗宪在前线打仗,最缺的就是白花花的银子和亮闪闪的金子。朝廷一边要胡宗宪打好仗,打赢倭寇,一边却不给胡宗宪发放军饷和军用物资。士兵们几乎是饿着肚子在和倭寇打仗,这种几乎叫花子的军队怎么能打赢倭寇?正在胡宗宪感到绝望的时候,秦泰通知他们,有大批的宝藏。胡宗宪不但有了打仗的本钱,也有了一个贿赂上层官员的路子。这批财宝才换来了胡宗宪的江南总督的地位。照道理说胡宗宪应该打心眼里感激秦泰,可是胡宗宪一如既往的不相信秦泰,以为秦泰自己留了不少。所以派出自己的手下李丁名义上保护秦泰,其实是暗中调查秦泰。只要李丁查处秦泰有所贪污的话,立即抓捕秦泰,就地格杀更是为了灭口。秦泰没有贪污,胡宗宪就又生一计,利用李丁引秦泰去送死,故意去捅没有人敢动的千秋阁这个马蜂窝。要不是秦泰命大,大家配合得好的话,秦泰估计已经死了不下好几回了。胡宗宪真的是一个恩将仇报的无义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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