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问过我的律师了,律师告诉我说,这是合同允许范围之内的。那既然是合同允许范围之内,我就没什么好说的,按合同走呗,是吧?所以,其实也不好说这样就是拖着不给钱,因为还没到合同规定的最后期限呢!那接下来,如果大旗唱片那边在合同规定的最后期限之前,跟我的工作室完成对账,并且支付我应得的分账的话,我觉得这没什么,很正常。”
“那么,如果合同规定的最后期限过了,还是不给我,我觉得那才算是故意拖延!不过那样也没什么好说的,打官司呗!对吧?虽然在大旗唱片啊,在东胜传媒啊这样的大企业面前,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歌手和创作人而已,但是我们有合同在呢,国家有法律在呢,我觉得……”
彭向明蹙眉片刻,笑笑,“我还是相信法律的,我也相信,法律是能够帮我拿到我应得的那部分钱的。”
台下短暂的哄闹,很快就随着彭向明的话重新安静下来。
回答完了第一个问题,记者们心里还在消化彭向明的话,以及他的态度,彭向明已经又继续说:“然后,我回答这位记者大哥刚才提问的第二个问题。那就是大旗唱片那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,坦白说,我跟大旗唱片只是合作方,我对大旗的运作状况、财务状况,一无所知,所以,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,这个问题,你应该去问大旗的何群玉何总,或者东胜传媒的冯董。回答完毕!”
刷的一下,台下的手臂又举满了。
这回随便了,该抛出去的引子已经抛出去了,接下来不管谁提问,都肯定会进入自己设定的范围之内了。
于是彭向明随手一指,这次终于指了一个女记者。
她很犀利,接过话筒就问:“所以向明,按照你刚才回答的,一旦大旗唱片在合约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不跟你完成结算的话,你就会通过法律途径、通过起诉,来保护自己的应得权益,那是不是说,你跟大旗唱片已经决裂了?请问,你认为,大旗唱片忽然不跟你按时结算了,跟东胜传媒的控股有关系吗?”
问得好!
彭向明又举起话筒,“呃……我觉得你这个问题有误导我的嫌疑。首先,我跟大旗的何群玉何总,我们的关系一直都很好,其次,我跟东胜传媒既没有过合作,也没有任何矛盾,我不认为他们会故意为难我!何苦呢?何必呢?”
“所以,我跟大旗,是合作方,而且没有决裂,他们跟我如期结算,或没有如期结算,都是正常的商业问题,顶多就是商业纠纷。我跟东胜传媒那边,就更是连合作方都不是……”说到这里,他伸手一指身边的佟阳明,“我们,我的马里亚纳影视公司,跟南方电视网,我们这才叫合作方。”
说到这里,他笑着说:“而且,我觉得我可能有必要申明一点,我的确很喜欢音乐,现在的话,我觉得我也可以自称是一个还算合格的音乐创作人、制作人,和歌手,但是,我必须得说,音乐,只是我的爱好,或者叫副业。”
“不瞒诸位说,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下张专辑什么时候会有,甚至也不确定我下张专辑还会不会有,因为写歌唱歌,只是副业。我的主业,是影视导演和编剧。大家都知道,我本来就是导演系毕业的嘛!”
“所以,趁着这个机会,把你们的这些问题,我大差不离的都回答一遍,以后大家就不必再问我这一类的问题了,我跟东胜传媒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拿出来讨论的关系,好的坏的,都没有。我们根本就没关系!东胜股价涨跌,也不是我能操控的。我哪有那个本事?所以……”
“机会合适,有想法,我就写写歌,抽空儿录出来给大家听,机会不合适,或者没有灵感,那我就老老实实干我的影视编剧和导演,挺好的!干嘛不是吃饭呀!而且,我拍电影也好,写电视剧本也好,还都挺成功的不是吗?”
台下的几百记者这时候都听懵了。
话虽然说的客气而又谦逊,但是……这什么意思?
彭向明随时有可能退出歌坛?
那意思就是……你们卡我的钱,拖着不给我分账,你们拿着我工作室的发行合约,说不定要怎么找我的茬儿,那老子干脆就不唱歌了,不跟你玩了!
一拍两散嘛!
这绝对是国内娱乐圈最劲爆的新闻!
当今歌坛,虽然像庞星这样红了好多年的天王,依然威势不减,但彭向明仅凭一张开创性的专辑《22》,就已经明显超越了他,哪怕是现在就说彭向明已经是国内歌坛第一人,也并不算太过分了!
他居然被唱片公司给逼得要退出歌坛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