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天,大部分警察都下班回家了。
走到后边,没有灯光,阴暗的小楼里,大门被踢开了,手电筒照去,透过旁边的门窗,光影飘渺,看到一个站着的影子,孤零零在里边。
是那个老乞丐!
被鬼迷,与鬼住在一起,还与鬼共餐的老乞丐。
吃饭前,我还去看望他,那时候,老乞丐昏迷不醒,就是口中念念有词,说着胡话,我当时没有在意。
仇博压低声音,“老宋,你说这个老头,会不会就是那个幕后神秘人?”
方诗涵无语回道,“怎么可能,我调查过他的资料,他叫毛屈,这家伙犯偷盗罪,当场捉脏,被判刑三年,最近半个月才刑满释放……”
说道这点,我们三人一下子眼睛瞪直了。
毛屈做了三年牢,也就是三年前,宓臣、宓小卿安葬他们姑姑的时候,这也太巧了?
“走!”
我大步走过去,毛屈是人不是鬼,没有那么可怕。
一进门口,摁动开关,15瓦的灯泡,照亮了这间“停尸房”,一张白布铺落的床前,裹尸布掀起一角,五十岁出头的毛屈,穿着一套普通衣衫,头发简短,看着年轻了不少,他坐在床头,望着床头一个骷髅头骨发呆,神色痴迷,露出痴情的神色。
望着黑灰色的尸骨,脸上显现痴情目光,让人觉得很诡异。
更让人脚底生寒的,这个男子不时俯下身子,亲吻头骨额头,或者轻轻抚摸床上的这具女性骸骨,我们三个,望着个景象,不得不咽了一口唾液,觉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借着微弱灯光,我立刻发现了不寻常。
这个毛屈,绝对不是寻常人,因为他脸庞上的命宫,居然流离一股“气”,遮住了面相,让我无法对他相命,这是一个高手。
“毛屈?”
“毛屈?”
“难道是捉鬼毛族一派?”
“有那么巧吗?那个捉鬼伏妖的毛族,可是鼎鼎大族啊?不至于会被鬼迷吧?”
一下子,我的心里想了很多,前边的毛屈先开口了,“多谢你们三个年轻人,冒着生死危险,把我拯救出鬼迷水火了!”
方诗涵下意识说道,“毛前辈,原来你没有疯癫?”
仇博也道,言语粗鄙得多,“毛屈老头,你和这宓慕蝶认识?”
“岂止是认识!”毛屈唏嘘一声,轻轻柔抚床上一颗头盖骨,带着不甘心又道,“我们曾经是一对恋人,可惜穷极我十多年的努力,还是救不回她。”
我开口道,“毛屈前辈,既然曾经是恋人,你为何不好好安葬宓慕蝶,而要将她死后唯一的尸骨,忍心丢弃在那个小水塘里?”
毛屈回道,“她染上的恶疾,即便是入葬,也会造成大片灾难,那个小水塘,聚拢在万株毛竹里,竹子属阳,可以瓦解那种恶物。”
他所说的恶物,应该是指那些类似“嗜血虫”一类的东西了。
我又道,“宓慕蝶,生前到底在冷滩村,染上了什么恶物?”
毛屈摇摇头,有些浑浊的眸子,显出心有余悸的异光,回答道,“说了也无用,那是至阴煞物,我曾去过一回,陷入九死一生的局,差点走不出,那简直就是一个地狱,比地狱更甚。”
紧接着,我又询问了几句,关于当中,是否有我爷爷参局,毛屈只说并无,不过我有一点线索,那个冷滩村,我爷爷曾经一定去过。
这一次的时间,我甚至有一种猜想,是爷爷故意留下的,目的,就是让我走入这一行。
剩余的事情,没有什么必要再差了,我也回家走去。
说实在的,心情反而高兴不起来,隐隐中,我总觉得有一股力量,在推波助澜,要带着我,走入那个大山中神秘的冷滩村?
不过三天,案子就了解了。
方诗涵觉得宓慕蝶可怜,亲自出了一些钱财,让毛屈、宓臣、宓小卿三人,将那具尸骨好好安葬了,位置自然就葬在那处小山顶,“阴脊穴”的位置。
为了确定毛屈的道行,第二天,我亲自上了一趟山,果不其然,这处阴脊穴,被高人移点风水了,代表阴阳的老嫩,分支东西方位,交襟的界水,则顺着山势延伸,使得这处墓穴,成为一个天然宝穴,聚风聚水,贯走阴阳,高低界水流淌。
这下可以确定,这个毛屈,就是毛家一族的传人了,有着比我更高的道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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