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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文官相当好做,可以骂皇帝可以和宰相吵架,如果足够牛逼还可以威胁太后什么的,譬如范仲淹韩琦都干过这类事。韩琦的脑壳尤其铁,干的最多。
如果足够穷,贪污也不是什么罪。譬如名臣藤子京就闹了个很大的经济问题。
他任庆州知州兼环庆路安抚使时候,有御史弹劾他利用职务之便,公款吃喝十六万贯。对此藤子京没否认,且中央派人来查账前,老藤把花费名册烧了。这是因为他不想闹成大丑闻,牵连出另外一群参与吃喝的贵人。
藤子京时期的十六万贯,算购买力等于后世的两亿不到吧。一个战区边境省委常委级建制的机构、公款消费了个一两亿它当然是个问题,在大宋却到不了什么地方。最主要是因为他装逼把账目烧了、对抗调查。
所以大宋怎么处理他的呢?贬官为“凤翔府知府”,降了半级,就是大宋给出的处理结果。
大宋文官免死又牛逼就体现在这些地方。
但唯有一条高压线是:不能有冤假错案。否则不是贬官那么简单,那会变成和狄青一样的刺青脸。
尤其许多年后王安石还定下了更加严格的规矩:法官判的案件终身负责制,没有追诉时效限制。也就是说假如有问题被翻了出来,哪怕法官已经退休变老头,也揪出来进行清算。
大宋的宽松也同时体现在民的身上。
在北宋民告官的成功率历史最高,没有之一。譬如以机智猥琐著称的大奸臣蔡京做户部尚书时候被一个农民告了,吓得老蔡投降输一半,赔钱让对方撤诉。
当然了,当时那样的环境受王安石的影响还深,吏治相对有效。蔡京当时涉及的问题也不大,犯不上为了小事引出更大的问题。
这些总结起来就是大宋的政治特点。
任何事物有利就一定有弊。
大宋司法上的严谨和郑重,有点类似于后世那套“宁可错放一千也不错判一个”逻辑。这个逻辑很好。但它也实际成为了官员节制地痞混混的枷锁。
所以自由的大宋地痞强盗土匪也是历史上最多,基本只有后世的美利坚可以一拼。其原因之一就在于诉棍政治,让法官不敢轻易纠察问题人物。这是曾经马金偲等人大行其道,现在司马小花无人敢说的缘故。
这也是美利坚法制完善、然而到处是吸毒黑鬼拿着枪突突突的缘故。既然法制了,既然自由了,黑鬼口袋里藏着枪自由的站在街上,明知道他是抢劫犯兼毒贩,拿他咋整呢?调查他或者限制他、需要十几个司法手续审批,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黑人官僚参与的政治层面博弈,那么谁去拉仇恨?反过来,黑鬼掏出枪来把路人干掉只需一个念头就行。
这种事在大宋不叫诉棍政治,叫保守政治,分为温和极端两种。
王雱是相信司马光人品的。司马小花的事若真有证据,司马光不会姑息他。可惜的就在于司马光是个极端保守派,他宁愿把这些人放纵到影响整个舒州民生的程度,但没有“司法把握”的时候,司马光不会去干涉。
于是,这就成为了舒州地界上,大圣人和大魔王的第一波理念冲突。一山两虎的形势。
当时王小丫说“咱爹最恨这些流氓”。然并卵,有司马光们用大宋律为流氓“守门”,很显然王安石也不能去做点什么。否则在政治上会被打击,范仲淹前车之鉴!
于法制建设方面,司马光们当然有非常多的正面意义,然而负面影响就是:大家不在相信“警察”有用,老油条们也知道怎么对付司法系统了。
于是就会催生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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